7月15日,明茂公司与连云港蔷薇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在公司内部院内建设充电桩,本周现已投入使用。
根据协议,明茂公司将负责在连云港蔷薇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内建设4台7KW交流充电桩,可同时满足为4辆新能源车辆集中充电。随着新能源车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员工选择使用新能源车作为交通工具,此次的充电桩建设极大满足了公司员工日常充电需求,本次充电桩建设将根据一次规划、均衡分布的理念,配合蔷薇湖公司做好硬件配套和精准地软件服务,让公司每一位电动车员工车主就近充电、方便充电、快捷充电。使大家享受到更加便利的充电设施,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和员工满意度。
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设,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公司新能源汽车员工车主充电难、充电烦的现实问题,同时为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此次合作,明茂公司和连云港蔷薇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继续深化合作,开展更多具有环保意义的项目,为城市的低碳发展建设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