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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海连中路9号部分临街门面第二次招租公告
来源:交通集团 作者:黄晗松 浏览次数:259 录入时间:2024-11-07


连云港市交通置业有限公司将位于连云港市新浦海连中路9号部分临街门面拟对外出租,其中A-1-2房屋面积为28.08㎡,A-1-3房屋面积为28.08㎡。现对外公开招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连云港市交通置业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新浦海连中路9号沿街商铺招租项目

3、招租位置:连云港市新浦海连中路9号

4、租赁期限:租赁期三年。

5、本项目设最低控制价:年租金起始价见下表。

年租金起始价

A-1-2

6.5

A-1-3

6.5万元

 

6、招标方式:公开招租。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评标办法:

1)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设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具体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及评标工作。

2)本标采用单因素评标法评标。

3)关于中标:有效投标报价的最高价中标。

本项目设最低控制价,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有效投标报价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人。如最高有效投标报价相同,则采用现场二次报价的办法,报价高者为中标人。如有投标人提出愿意进行二次报价的,可进行现场二次报价,报价高者为中标人。

9、合同价款:本项目采用最高租金(中标价)中标的方式,作为合同价款。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后15日内付清第一年租费,否则可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现场勘察及答疑

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后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联系人:黄晗松,联系电话:15961386130;现场勘查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在收到公告和现场勘察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三、招标公告发布方式:

招标公告发布方式:各投标人到在连云港交通控股集团、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查询招标公告。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6:00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16:00

3.地点: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418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21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在连云港交通控股集团、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2.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连云港市交通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