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连汽公司采购7台新能源车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2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C-QYTP-202411001-01
2.项目名称:连汽公司采购7台新能源车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90万元
5.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0万元,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6.采购需求:连汽公司发展通勤运输产业,需采购7台新能源纯电客车,具体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5天内将货物完成交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二楼209室
3.方式:线上或现场获取
线上获取文件方式: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获取文件的相关资料扫描后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中,发完后须电话核实是否收到,经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现场获取文件方式: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获取文件的相关资料至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处获取采购文件。
需提供获取文件的相关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如有授权必须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领购申请表原件(格式自拟,申请表必须包含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邮箱,请仔细填写,并自行承担因邮箱与联系电话等随意变更造成的风险与责任)。
注:①以上报名资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授权委托人须参与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且不得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个工作日报送采购代理公司。②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二楼2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二楼2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收取谈判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谈判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到账,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7:00:00(北京时间)
谈判保证金缴纳:收款人名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州分公司
收款人账号:11530188000110389
收款人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连云港苍梧支行
缴纳方式:转账、电汇、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谈判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供应商应自行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按时到账。
退还方式:按缴款时的单位、基本户账号返还。
退还时间: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及未中标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无息)。
2.本谈判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路19号新浦汽车总站4楼
联系方式:谢工 13056070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209室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0518-81061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 13056070669